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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周强袁贵仁在国家法官学院调研时强调 发挥实践优势 提高办学水平 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作者:史方钊  发布时间:2016-04-11 09:30:01 打印 字号: | |
图为周强、袁贵仁在国家法官学院调研。孙若丰 摄
  4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国家法官学院进行考察调研。周强、袁贵仁表示,要进一步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融合,不断提高国家法官学院办学水平,努力培养造就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需求的法治人才,促进法学教育事业繁荣发展,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进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袁贵仁考察了国家法官学院行政楼、图书馆等教学科研设施,观看了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演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国家法官学院负责人关于教学科研和学院建设等情况汇报,就学院发展建设进行研究。袁贵仁对国家法官学院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国家法官学院具有一流的硬件、丰富的教学资源和很高的信息化水平,在培养高素质法官人才队伍,促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促进法学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周强感谢教育部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大力支持。他表示,在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下,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保障。国家法官学院要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高等院校的合作,立足司法实践,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培训信息化水平,为提升法官队伍素质、培养高水平法治人才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表示,要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和推动教育事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人民法院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的双向交流机制,进一步完善接受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等工作,促进法学教育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融合,推动法学教育事业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繁荣发展。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维护教育公平,保护校园安全,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袁贵仁指出,教育培训工作是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加强法学教育培训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培养造就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需求的法治人才。国家法官学院条件一流,尤其是具有紧密联系司法实践的独特优势,教育部将积极支持国家法官学院建设工作,通过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推动把学院建设成为高层次审判人才的教育培训基地、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的教学科研基地。希望国家法官学院紧紧立足司法实践,发挥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的重要作用,发扬优势、办出特色,为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繁荣发展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推动法治发展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贺荣,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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