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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酉阳 邀请援助律师到法院“坐诊”
作者:史方钊  发布时间:2018-05-21 11:28:0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法院新收案件大幅增长,各类矛盾纠纷迅速涌进法院,如何公正高效地进行化解,这是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直思考的问题。在此过程中,酉阳法院与县司法局合作,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工作站积极发挥律师的作用,强化当事人法治意识,促进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自2016年成立以来,工作站共化解相关矛盾纠纷569件。

    把律师“请进”诉讼服务中心

    “法院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当前,许多案件在进入法院之前,并没有经过其他纠纷化解机构的事先化解,甚至当事人对自己纠纷所面临的最基本法律问题都一无所知,导致许多本不该也没有必要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大量地进入法院;同时,一些经过诉讼程序的案件,当事人也因对法律缺乏了解,对裁判结果并不信服,这些都是法院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在这样的形势下,邀请援助律师到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就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酉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涛说道。

    在实际操作当中,法院与司法局进行紧密合作,“坐诊”援助律师由酉阳县司法局委派,从酉阳县10余个业务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的律所中挑选。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为值班律师设置援助律师值班办公室,援助律师每周“坐诊”一天,并与法院工作人员一起正常上下班。在工作考核上,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援助律师到岗情况进行记录,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县司法局,县司法局根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反馈的信息,对“值班”律师进行考核。同时,为了强化管理,法院定期与司法局、律师协会召开联席会议,认真研究总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特点和规律,加强对派驻律师的管理和培训,积极推出工作亮点。工作站成立以来,共有40余名律师“坐诊”工作站,值班律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1311人次。

    “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以前打官司有的请不起律师,申请律师援助又由于条件限制以及程序复杂而困难重重,现在好了,我们可以更方便地与援助律师当面交流,什么样的案件符合立案条件,什么样的案件可以更简单有效的化解,特别是对一些觉得疑难的问题,通过与援助律师当面沟通,我们豁然开朗。”许多当事人在谈到援助律师“值班”制度时,感慨地说道。

    “现场解答”对纠纷进行“诉前过滤”

    “邀请援助律师值班,律师就一些基本的法律问题现场解答当事人疑问,效果还是明显的,一些可诉可不诉的案件,当事人在咨询了援助律师后,在诉前就已经将纠纷化解,这种方式对案件的‘诉前过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减轻了法院诉讼压力的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酉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石波这样说道。

    在实际工作中,值班律师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援助律师值班岗,负责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一些较为简单的纠纷则可以通过“坐诊”律师就地化解。在操作上,明确法律援助案件范围、法律援助对象,制作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图,由援助律师负责接收、登记、审核申请人援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案件及时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依法做好解答及诉前化解工作或者联合法院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处理。针对疑难法律问题,值班律师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评估值班律师工作绩效时,会将值班律师诉前化解纠纷情况纳入评估范围,并将相关工作情况反馈给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大量的诉讼案件进入法院其实与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有很大的关系,只要把基本的法律知识讲明、讲透,许多案件其实在诉前就可以化解,而我们的工作,就是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起,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引导当事人选择合理高效的途径解决纠纷,从工作实际情况来看,效果还是很显著的。”酉阳渝鑫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郭沛然说道。

    工作站成立以来,值班援助律师代写法律文书792份,参与诉前调解836件,这项制度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打开了一扇窗户,有效地缓解了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压力,老百姓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满意度明显上升。

    “巧敲边鼓”实现纠纷“案结事了”

    援助律师在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值班”,一方面能够将一些简单的矛盾化解在诉前,更重要的是,将对一些经过了审判程序、但当事人仍然不服裁判坚持信访的案件产生积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在面对复杂的信访案件时,法官会邀请值班援助律师一起进行调解,通过不同身份、不同立场的“法律展示”,让当事人接受裁判结果,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会碰见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对法律缺乏最基本的了解,问题的另外一方面是:法官制作了裁判文书,但如果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满意,往往连带着对法官也产生了不信任,这时,如果有律师站在第三方的立场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效果要好得多。”酉阳法院信访科科长冉雪琴说道。

    当事人田某给人修建房屋,后因工程款问题与房屋所有人冉某、白某、张某、李某、杜某产生纠纷,遂将五被告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其工程款,在庭审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的具体金额认定产生了分歧,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案件承办人组织双方到场,并委托当地国土站对争议房屋工程施工面积进行了实地勘测,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二审判决,田某仍然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再审对二审判决进行了维持,随后,田某对此案进行了长期上访,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让田某接受裁判,法官在积极主动沟通的同时,联合值班援助律师一起,深入当地了解其家庭情况,全面掌握其思想动态,得知田某之所以坚持上访,根本原因系对案件的法律适用不认同、不理解,同时家庭经济也面临困难,法官与值班援助律师就法律适用问题作了针对性的解释说明,对于田某的家庭困难也及时地进行了关心和帮助,最终田某息诉罢访,接受了裁判结果。

    “这个案件之所以能够解决,值班援助律师发挥了很大作用,正是他们第三方的特殊身份,使得当事人对我们的解释说明工作有了更多的信任,最终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酉阳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兴宇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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