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止2021年3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治安处罚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5.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八)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毕业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应聘人员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4月2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12:00和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酉阳县法院政治部(1107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75315853,联系人:田雅梦。
报名时,请持一寸本人近期彩色登记照3张、本人身份证件、有关学历学位和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酉阳县法院政治部接受资格审查,并填写报名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酉阳县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卷。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酉阳县法院外网(http://youy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布。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笔试地点酉阳县法院。
(三)技能考试
从笔试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同一职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进入技能考试最后一名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技能考试试题由酉阳县法院统一命制。技能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酉阳县法院外网公布。
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50%,满分80分)从高到低顺序,按与同一职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日在酉阳县法院张贴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酉阳县法院外网公布。
体检由酉阳县法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酉阳县法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被聘用人员报到,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新聘书记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保险待遇,合同期满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可续签聘用合同,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公告未尽事宜,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人民县法院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酉阳县法院政治部(新办公楼1107办公室),电话:023-75315853。地址: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多街道桃花源南路256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