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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法院“八项行动”司法护航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吕伟  发布时间:2021-07-14 09:18:44 打印 字号: | |

酉阳法院全面贯彻中央、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高举“乡村振兴”这面大旗,落实“八项行动”全力为辖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提供司法服务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一是平安乡村建设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农村社会秩序、扰乱农业市场秩序、妨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利用宗族、家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的“村霸”黑恶势力,依法严惩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等犯罪行为。积极参与农村黄赌毒盗拐骗等整治,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

二是基层法治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的职务犯罪,依法打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犯罪,力保涉农惠农政策惠及广大农民。通过邀请旁听庭审、专题法治讲座等方式,提升村“两委”干部依法履职水平与能力,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是助力产业兴旺行动。加大对违法占用、买卖耕地行为的制裁力度,依法审查相关非诉执行案件。用足用活法律政策,妥善审理涉及“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土地流转、农用地“三权分置”等纠纷。定期走访农业经营主体企业,有针对性提供司法服务,助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妥善调处涉及乡村旅游、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电商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的矛盾纠纷,营造良好农村创业环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护农打假亮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制裁生产销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依法审理涉农业机械、农产品买卖合同及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全面保护农民、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权利,维护农村农业生产秩序。

五是绿色生态建设行动。树牢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手段依法制裁破坏农业资源、生态资源、生物资源等行为。密切与武陵山区毗邻区域司法联动,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法治宣传,共同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积极参与结对村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提升乡村风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六是文明乡风引导行动。强化裁判引领促进乡风文明,选取在农村地区比较典型的赡养抚养纠纷以及相邻权、人身侵权等案件,主动深入案发地巡回审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案件审理全程,引导摒弃干涉婚姻自由、不赡养老人等不良风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助力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和谐友好的文明乡村建设。

七是社会治理规范行动。发挥人民法庭靠近乡村、贴近百姓的优势,不断健全点、线、面结合的便捷高效司法服务网络。配齐配强法律专业人才,积极落实“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协助开展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等工作。推进“一办一庭两所”矛盾纠纠纷联调机制,完善“三联”诉调对接平台,妥善处理农村矛盾纠纷。加强对村规民约制定的指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八是法治文化惠民行动。精准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选取苗头性、多发性、源头性强的乡村矛盾纠纷典型案件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充分利用乡镇赶场聚集性强、流动性大、宣传覆盖面广的特点开展法治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来源:酉阳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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