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能”案件与“执行难”案件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用老百姓最通俗的话说,“执行不能”就是根本没钱,没钱就不能执行,而“执行难”是有钱没有执行到。二者存在明显的区别,不可混为一体,具体而言:“执行难”主要还是因为人为主观因素造成的,而“执行不能”则是由于客观因素造成;“执行难”是有可供执行财产,但由于受主观原因的影响,如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或者法院的懈怠执行,导致案件无法执行兑现,而“执行不能”是本身无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无法找到,或者有部分可供执行财产,处置后仍不够清偿债务,或者有部分可供执行财产但由于受到法律规定限制、政策影响等无法处置,导致案件无法执行兑现;“执行难”是可以通过法院的努力可以避免或解决的,而“执行不能”是法院无法控制的事项,也是不能解决或者暂时无法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