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9月15日,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酉阳职业教育中心、酉阳县民族小学校,为在校学生讲授“开学第一课”。
酉阳职业教育中心
法治课上,酉阳法院民二庭庭长石胜瑜通过生动的图片、视频从特征、形式等方面帮助同学们正确认识和判断什么是“校园欺凌”。同时,结合自身办案多年经验及在中小学校发生的欺凌案例,生动地给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以及可能要承担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随后,石庭长根据同学们现场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与同学们互动交流,指导其在遇到校园欺凌时应如何科学应对。
最后,石庭长亲切教导大家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学会尊重他人、爱护他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做校园欺凌的“霸凌者”,不当“受害者”,更不做冷眼“旁观者”,拥有一个丰富有趣、健康向上的校园生活。
酉阳县民族小学校
课堂上,酉酬人民法庭庭长陈长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行为方式、产生原因及危害,并结合生动具体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释法析理,使他们深刻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同学们在遭遇校园欺凌时,要勇于发声,乐观积极应对,学会自救和向老师、家长或者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正确处理校园矛盾纠纷。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有效提升了学生们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受到了师生的热烈欢迎。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颇丰,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向校园欺凌现象勇敢说“不”,积极争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