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桃花源人民法庭联合桃花源景区派出所成功化解了一起涉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各方矛盾,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小刘与小冉系同班同学,平时关系较好。某日考试结束后休息时,小冉出于好奇将课桌上的三角尺射向小刘手中试卷,导致小刘右手试卷脱落并弹射进小刘右眼,造成小刘右眼流血受伤。事故发生后,学校立即组织老师将小刘送往医院救治,并多次组织双方家长、保险公司调解都未果。
小刘父母起诉至法院,并就伤残等级申请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因小刘右眼严重受伤,视力严重下降,需要长期佩戴RGP眼镜,但目前有关医学RGP眼镜更换时间、频率、费用标准等并没有相关规定,双方家长对此项赔偿费分歧较大。考虑该案件系涉未成年人案件,且双方家长在外工作,已因该事故来回奔波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为妥善化解该纠纷,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联合桃花源景区派出所、学校、保险公司进行调解。
调解当天,调解人员先采取“背对背”方式,耐心听取了各方诉求、意见。联合调解时,承办法官一面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角度出发,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努力缩小双方差距,结合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和相关案例,一面从法律角度释明各方权利和责任,从诉讼成本、双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角度阐明利弊。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共识,由保险公司赔付一定保险金,余下赔偿费用包括后续治疗费用小冉父母支付,双方家长握手言和。
困扰家长一年多的纠纷得以妥善解决,学生家长将一面印有“厚德重法 尽职尽责”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表达对法庭干警的衷心感谢。